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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永:春运拼车,口头鼓励还不够
作者: 匿名     来源: 品牌中国网     点击: 1631     更新时间: 2016-3-1     文章录入: chuxing

品牌中国网讯 2月1日,《环球时报》第15版刊登了品牌联盟(北京)咨询股份公司董事长王永的评论文章《春运拼车,口头鼓励还不够》。他表示如果出台法律法规的机会还不成熟,是否可以参考北京市交通委的做法,出台《关于全国小客车合乘(拼车)出行的意见》,且规范不能过细过死,要充分尊重民众的自发需求。这么一来,基层运管部门执法也会更有底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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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环球时报》第15版刊登品牌联盟(北京)咨询股份公司董事长王永的评论文章《春运拼车,口头鼓励还不够》

  以下为文章全文:

  今年春运期间,一些互联网平台推出的“拼车回家”活动比往年更为火热。对此,交通部官员不久前明确表态,只要“拼车回家”不以盈利为目的,就应予以支持。然而与此同时,运管部门以“非法运营”为理由抓黑车的案例屡屡见诸报端,这与上述表态似乎有所冲突,让互助型“有偿拼车”面临尴尬。事实上,“营运和非营运”“盈利和非盈利”在实际操作中很难界定。

  在法律层面,所谓“非法运营”说法早就没有依据。稍微细心一点的人会察觉到,现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并未对“运营”与“非运营”做明确界定。一些运管部门官员所说的“非法运营”最早来自1986年出台的《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》的《复函》,而该条例已经于2004年,由交通部令第8号予以废止。皮之不存,毛将焉附?条例本身早被废止了,复函的法律效力自然也就废止了。这个道理想必个别运管官员心知肚明。

  从人情世故角度来看,有偿拼车更有持续性。在中国很多地方,年轻一点的人都能接受吃饭AA制,拼车给车主交点油钱辛苦钱怎么就不行了呢?笔者于2012年春节联合赵普、陈伟鸿、邓飞、郎永淳等人发起“春节回家顺风车”大型公益活动,坚持“完全免费”的原则,虽然在过去四年间成功帮助超过10万人找到免费回家过年的顺风车,但规模一直没法继续扩大。相比之下,收费春节拼车平台却在短时间内不仅实现用户数量的几何式增长,且市场总体保持井然有序,这足以证明价格机制的独特激励作用。

  放眼世界,在很多欧美国家,诸如拼车、搭便车分摊油费等现象十分普遍,比如莫斯科大街小巷上“顺风车”随处可见。这些国家不但鼓励公众互助拼车,更有不少立法加以鼓励和保护,还有的甚至对不愿意拼车的车主进行处罚,比如美国首都华盛顿。毕竟,无论是从节能减排、减缓交通压力、促进公众互信的角度,还是从降低行政费用的角度,拼车都应予以肯定。

  主管部门的积极表态是一个积极信号,但显然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。表态虽好,但毕竟只是表态,基层执法人员仍可以用一句“有文件吗”来搪塞和敷衍,媒体和公众也会以此指责主管部门“钓鱼执法”。相关部门应尽早将这种表态落实到文字上,落实为政策和法律。

  笔者建议,如果出台法律法规的机会还不成熟,是否可以参考北京市交通委的做法,出台《关于全国小客车合乘(拼车)出行的意见》,且规范不能过细过死,要充分尊重民众的自发需求。这么一来,基层运管部门执法也会更有底气。(作者是品牌联盟秘书长、顺风车公益活动发起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