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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永:尊重生命,无论逝者几何
作者: 佚名     来源: 本站原创     点击: 1200     更新时间: 2011-9-16     文章录入: chuxing

  2011年9月15日出版的《环球时报》在第15版发表了楚星设计公司董事长、品牌中国产业联盟秘书长王永的文章《尊重生命,无论逝者几何》。王永指出,中国经济发展创造了奇迹,但在这个奇迹背后,对生命的尊重应该成为中国发展史中最重要的细节。

  《环球时报》第15版刊发的王永文章

  全文如下:

  中秋节前夕,湖南邵阳发生了船翻人亡的悲剧,至今死亡者名单在社会上仍存有争议。中国经济发展创造了奇迹,但在这个奇迹背后,对生命的尊重应该成为中国发展史中最重要的细节。

  不公开,不透明,甚至故意扭曲事实,文过饰非,在国内发生的各种事故中,死亡人数已经成为一个“中国式谜团”。互联网上有一则流传甚广的帖子“35,一个神奇的数字”,历数从1993年至今全国各地的重大事故,得到的结论是,死亡人数几乎都保持在35以下。据说原因是如果死亡人数超过35人,书记将面临被免职的命运。且不论这种说法是否有事实依据,但显然事故发生后官员们不公开、不透明的做法,已经让民众不满意以致产生怀疑。在“报喜不报忧”、“稳定压倒一切”的思想方针指导下,一些地方官员为自己的前途着想,不愿意把数字说高,也就不愿意全程透明化。这已成为中国地方政府的一种普遍行为。

  按照国务院规定,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(包括30人)死亡,或者100人以上重伤(包括急性工业中毒),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。但笔者认为,对目前这种按照死亡人数评定事故大小的标准,需要进一步完善,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及事后官员行政作为是否到位,作为奖惩依据。如果发生的事故与官员的管理水平无关,纯属当事人个人失误或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,则官员不承担责任,审核标准应是后续救援工作是不是及时。如果发生的重大事故是因为政府管理工作疏漏,甚至与地方势力相互勾结,明知存在隐患而不顾,则必须严惩不贷,无论死亡人数是多少。

  社会的进步,必定以维护个人尊严及个人权利为目的。体面地活着和有尊严地死去,是“以人为本”思想的重要体现,也是民生、人权工作的重要内容。而要实现这个目标,必须要依靠科学、规范的制度加以保证。

  1998年,德国发生动车事故,整个处理过程公开透明,全面接受社会民众的监督,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。2001年,事发地段栽种了101棵樱桃树,竖立起一块长8米、高2.1米的纪念碑,不但刻着101位遇难者的名字,还有他们的出生年月及家乡。“9·11”事件发生之后,美国政府对遇难人数反复论证,慎之又慎。今年美国“9·11”事件纪念日,在世贸双子塔的遗址上,刻着遇难者名字的美国国家“9·11纪念碑”正式揭幕。这些尊重每个个体的举措不正是“以人为本”的实际体现吗?

  随着互联网、微博的普及和应用,社会舆论监督的力度正在加大,方式也是多种多样。在每一个人都是事件记录者的当下,某些官员的隐瞒行为不过是掩耳盗铃,最终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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